
我一直活在那裡這裡。
每天都希望某些意外可以帶我離開,我便是這麼卑賤的連死亡的罪名都不願承擔。一聲巨響或是一個急煞都讓血肉模糊在我腦裡,徘徊成夢,現實夢境幻想記憶,我不知道到底生活在哪裡,妄自切片的都是因為我高估了。
白天太長所以用睡眠打發,夜晚太短,都是被思念佔據。我還可以說思念嗎?我不想寫了,我已經沒有餘力去表現我的任何,任何思緒與狀態,光是面對自己的失控已經讓我力竭,光是扼殺對你的思念就可以耗掉我生存的意志,更何況我要繼續若無其事把自己放在這個地方,哪裡都不能去,繼續讓自己看起來很好,至少要不差。但好累,假裝好累堅強好累若無其事好累隱瞞好累,我想以上都是欺騙的變形一種,欺騙好累。可以不寫了嗎?無論我述說得多麼真實與難過,但我都要你別擔心,那表示我還有一點希望,現在我明白了希望才是絕症,而現在就是事實。一個人十九歲時所相信的,也比所有的事實都還重要得多吧!我太早遇到了,過個兩年,到你的感情已經孑然一身時,我再將你救起,如同你曾經予我的治癒,到時候我們都可以很美麗。幸福也是個再真實不過的地方。我不在那裡,也不在前往的途上,因為現在我們已經背道而馳了。所有的開始來自相行漸遠。等我到目的地之後,就會和你連絡了。
如果我死掉了,你也不要難過,那是因為我也不愛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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